各有关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出一批重大项目选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转发《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认真阅读申报公告。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二、申报时间:请各单位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及时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6日17:00前。
三、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1)《附件2: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一式3份(同时需要网上申报)。
《投标书》中“表15.各省区市社科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填好后再打印:填写内容为“申报信息属实,同意申报。”
(2)《附件3: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电子材料
《附件2: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以《项目申请人姓名+投标书》命名,文件是word格式;《附件3: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以《单位+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命名,文件是EXCEL格式。电子材料要以学院、部门名称命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shkxc@fafu.edu.cn。
四、注意事项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系统于2023年1月5日开放,首席专家须先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请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2年11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投标书课题论证设计部分务必不能超过5万字,不加附件,因为超字数而影响系统提交和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附件:附件1: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docx
附件2: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doc
附件3: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社会科学处
2022年12月1日